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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甲流孕妇疑因延误治疗死亡 宁波卫生局回应 | |||
| 文章来源:中国新闻网 时间:2009年12月24日 | 其它消息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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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重症甲流孕妇因“延误治疗”致死的说法,浙江省宁波市卫生局今天在给本网记者的答复邮件中作出回应:在诊治过程中,病人前期甲流临床表现不典型,又无基础疾病史,使后期接诊医生对甲流可能导致病情骤变的潜在风险估计不足,表明该院作为妇儿专科医院尚缺乏成人重症呼吸道疾病诊治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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