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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规定孕产妇接种甲流疫苗需丈夫签字同意
  文章来源:南方报业网-南方都市报   时间:2010年01月01日   其它消息
 

 

  从现在起,我省的孕产妇要接种甲流疫苗,需要咨询妇产科医生,并得到孕产妇丈夫签字同意。孕产妇在登记时,需如实填写相关资料,如在登记时存在隐瞒、漏报信息的情况,一旦接种疫苗后出现任何问题都将由孕产妇和丈夫承担。

    据了解,我省孕产妇接种甲流疫苗,将遵循“自愿、知情、免费”原则,在填写接种甲流疫苗知情同意书后,还需填写一份补充告知。这份告知明确标注:孕产妇接种甲流疫苗,需要受种者丈夫填写详细信息并签署同意书。

    记者昨日从中山市疾控中心看到,这份补充告知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,首先是包括丈夫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等详细资料的登记,而后是妇产科医生对孕产妇是否适合接种疫苗的建议。“后一部分需要孕产妇自行咨询妇产科医生,看有无妊娠并发症或者习惯性流产等情况的存在。”中山市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科科长周海表示,孕产妇在登记时,需如实填写上述资料,如在登记时存在隐瞒、漏报信息的情况,一旦接种疫苗后出现任何问题都将由孕产妇和丈夫承担。


   

* 海南为目前我国唯一未出现甲流死亡病例省份

* 佛山3岁女童感染甲流呼吸衰竭死亡

* 中国内地累计完成甲流疫苗接种7433万人

* 上海已完成280余万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

* 全国暴发甲流疫情明显减少 农村为防控重点

* 内地已累计报告775例甲流死亡病例

* 甲流疫苗接种严重异常反应率约为百万分之一

* 中国内地累计报告甲流死亡病例775例

* 卫生部建议计划怀孕妇女提前接种甲流疫苗

* 2010年1月份全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情况

* 中国内地上周13人患甲流死亡 确诊620例病例

* 宁夏上周新增1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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