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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北京规定甲流密切接触者隔离期工作报酬照常 | |||
| 文章来源:京报网-北京晚报 时间:2010年01月03日 | 其它消息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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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政府昨天公布“关于落实社会单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管理责任的通告”,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密切接触了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职工,在其隔离观察期间不得停止支付工作报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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